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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发布《2020年版香港货物协调制度(港货协制)编号》。2020年版港货协制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。本次修订涉及7个植物项目,采用了更合适的详细分类及货物名称,使货物分类更切合最新情况。新版之前进出口货物递交的报关单,则须按照2019年版的港货协制填报。
▲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官网截图
同时香港海关也发布新闻公告:2020年1月1日起,装运的进出口货物,必须按照最新修订的《2020年版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(协调制度)》报关。
香港海关公告
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分类表二0二0年生效
海关发言人今日(十一月十五日)提醒进出口人士,二0二0年一月一日或以后装运的进出口货物,必须按照经修订的「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(协调制度)」现行版报关。
有关修订内容已于今日的宪报刊载,并将于二0二0年一月一日起生效。
是次修订涉及两个植物项目。
这些修订采用了更合适的详细分类及货物名称,使货物分类更切合最新情况。
进出口人士可经以下途径免费索取修订表:
(一)从政府统计处网站下载,网址是www.censtatd.gov.hk/trader/declaration/index_tc.jsp;或
(二)致电政府统计处进/出口报关单及货物舱单查询热线2877 1818索取。
如有查询,请致电政府统计处贸易分类组货物编号查询热线3178 8933,或传真至2824 2782,或发电邮至trade-declaration@censtatd.gov.hk。
▲香港海关新闻公报
获取2020香港HS编码表
(长按二维码识别下载)
请与香港有贸易往来的企业提醒香港报关人员在进出口清关时使用2020最新HS编码,避免出现因HS编码变动导致商品归类错误遭海关处罚申报不实等问题。
再次提醒!2020年版港货协制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。2020年1月1日或以后进出口货物递交的报关单,必须按照此版本填报。而2019年或之前进出口货物递交的报关单,则须按照2019年版的港货协制填报。
延伸阅读
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框架下《货物贸易协议》标志CEPA升级完成
2018年12月14日内地与香港在香港签署了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(CEPA)框架下的《货物贸易协议》,连同之前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、投资协议、经济技术合作协议,标志着国家“十三五”规划中推动CEPA升级的目标提前完成,把CEPA提升至一份更全面的现代化自由贸易框架协议。CEPA升级说明内地和香港的经贸关系非同一般,是最高水平的自贸安排,也表明内地和香港进入新合作阶段。
该协议在签署之日生效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。协议梳理和更新了CEPA框架下关于开放和便利货物贸易的承诺,进一步提升CEPA框架下货物贸易的开放水平。通过优化原产地规则的安排,原产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将全面享受零关税。
该协议在原有“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”的基础上,引入以产品在香港的附加价值为计算基础的一般性原产地规则,容许现在未有“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”的产品,只要在符合此规则的情况下,便可以零关税进入内地。
该协议也确立便利贸易的原则,包括承诺双方在有关范畴便利两地贸易、简化海关程序、提高有关措施透明度和加强双方合作,并推出有助加快货物通关的措施,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货物流动,提升粤港口岸通关能力和效率。